正片
上周重温了这部电影,开头10分钟就抓住了我,还开通了天猫月付费用户。这次看又是不一样的体会,导演拍摄剪辑手法很利落,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铺陈主人翁情绪,演员演技不用说。沉重的事情讲的轻松,但却深刻,不乏泪点。历史是另一条叙事线。
看到一半就闻到了一股特冲的味儿,一咂摸原来是特朗普的味儿。男主是一个精力旺盛的疯跑爱好者,大学是橄榄球运动员,随后参加了越战,获得了美国荣誉,摇身一变又成了大海拓荒淘金的企业家,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梦概念里的白人。而他的一生所爱是从小被父亲性侵,长大后滥交吸粉的金色卷发南方白人姑娘。这片要是近两年拍出来能被白左圣母婊们喷出屎来,而令我感慨的则是那个可以做梦的美国真的一去不复返了,年近80的特朗普的战斗似乎有了壮烈的悲剧色彩,那是种极力抓住逝去青春的感觉,是对这个礼崩乐坏的美国的最强烈反抗。美利坚不生我特哥,万古如长夜。
不知道这部片子为什么会被捧这么高,就是一部爽文式电影而已,说励志的,在阿甘身上并没有看到这两个字,恰恰看到了天道宠儿是什么样子,阿甘的运气简直好到离谱,电影里面,我觉得塑造的最好的人物是中尉,他在暴风雨里的那个镜头,才有点同命运抗争的意味,阿甘这部剧,换成起点爽文也说得通,比如,一个男的穿越到一个智商只有75的孩子身上,然后开始了他亿万富翁之路,只要把主角的心理和旁白全部省略,只看主角做事的剧情,和阿甘正传也没什么区别,
美国梦史诗,但在看似浮华的场面背后依旧是不堪一击的羸弱,完全过场版的故事走向,为了把那些历史的节点串在一起而刻意斧凿的剧情实在很冗杂;坚决反对这种投机倒把的行为。
阿甘之“傻”,并非为了塑造角色,更多是顾及广大美国观众心理的一种叙事功能性设定。试想,橄榄球跑锋、越战丛林救人、乒乓外交典型、捞虾发财暴富、穿越美国长跑,两见美国总统,以及万众瞩目下方碑水池中恋人相拥之极致浪漫时刻……这一系列不可思议丰功伟业如果搁在一位“神经正常”的普通人身上你还能接受吗?显然不可能,优点太多运气太好而近伪。所以,泽米吉斯必须要用智商之弱去平衡处世之强成就之高,此谓犹人在艺术创作中所惯用的思路:“自损兼自荣”。没有自损则自荣就显得咄咄逼人,无法为主流社会大众所接受。哪怕部分内容并未夸大其辞,现实之中确有角色原型;而没有自荣,则自损就成了尽在糟蹋自己没有必要去拍,或者即使拍了也会被视作脱离事实的矫情做作过分谦虚,而过分谦虚大家都知道就是另一种形式的……过分骄傲。